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2020年03月17日10:09  来源:平安广西网
 
原标题: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法院对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在猪瘟疫情期间非法贩卖生猪的李某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自201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来,玉林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之一。

2019年,玉林市两级检察院针对中小学、农贸市场、网络外卖的食品安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1800余家网络平台餐饮店进行下线或整改,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拆除境内污染水源的网箱养殖场面积达1.9万平方米,保护10万居民饮水安全。

2019年11月22日,北流市检察院把陈某某、黄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7月13日,陈某某为他人承运无合法手续、存在有质量问题的冻猪脚,从广西平果县运往广东,他联系黄某某负责运输。黄某某驾驶桂R牌货车装载377.5件共7550公斤冻猪脚沿广昆高速公路前往广东,行至北流市辖区高速公路路段时,黄某某所驾车辆发生故障抛锚。之后,黄某某联系拖车将桂R牌货车拖离高速公路至北流市高速收费站民乐出口附近停放。陈某某得知车辆抛锚后,搭乘卢某某驾驶的桂L牌货车于当晚到该货车停放处。黄某某、陈某某请人将该批冻猪脚转移到另一辆货车时,北流市民乐镇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点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当场扣留该批冻猪脚在现场等候处理。次日上午8时许,黄某某、陈某某主动到现场等待公安民警查处。随后,北流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扣押该批冻猪脚。经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该批冻猪脚呈猪圆环病毒病原。经北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批冻猪脚总价值317100元。

2020年1月2日,北流市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近年来,玉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权益。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玉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41件102人,批准逮捕32件65人,不批准逮捕9件44人。受理审查起诉33件85人,起诉35件126人,一审判决29件91人,并处罚金48人。其中,判决10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3年至10年有期徒刑11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67人;一审生效判决22件46人,一审生效并处罚金34人。本报玉林讯(记者钟小伶 通讯员黄彦祥)近日,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法院对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在猪瘟疫情期间非法贩卖生猪的李某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自201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来,玉林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之一。

2019年,玉林市两级检察院针对中小学、农贸市场、网络外卖的食品安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1800余家网络平台餐饮店进行下线或整改,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拆除境内污染水源的网箱养殖场面积达1.9万平方米,保护10万居民饮水安全。

2019年11月22日,北流市检察院把陈某某、黄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7月13日,陈某某为他人承运无合法手续、存在有质量问题的冻猪脚,从广西平果县运往广东,他联系黄某某负责运输。黄某某驾驶桂R牌货车装载377.5件共7550公斤冻猪脚沿广昆高速公路前往广东,行至北流市辖区高速公路路段时,黄某某所驾车辆发生故障抛锚。之后,黄某某联系拖车将桂R牌货车拖离高速公路至北流市高速收费站民乐出口附近停放。陈某某得知车辆抛锚后,搭乘卢某某驾驶的桂L牌货车于当晚到该货车停放处。黄某某、陈某某请人将该批冻猪脚转移到另一辆货车时,北流市民乐镇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点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当场扣留该批冻猪脚在现场等候处理。次日上午8时许,黄某某、陈某某主动到现场等待公安民警查处。随后,北流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扣押该批冻猪脚。经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该批冻猪脚呈猪圆环病毒病原。经北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批冻猪脚总价值317100元。

2020年1月2日,北流市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近年来,玉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权益。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玉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41件102人,批准逮捕32件65人,不批准逮捕9件44人。受理审查起诉33件85人,起诉35件126人,一审判决29件91人,并处罚金48人。其中,判决10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3年至10年有期徒刑11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67人;一审生效判决22件46人,一审生效并处罚金34人。(钟小伶 黄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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