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20年1月14日起,通过评审、重新确认、认定、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已发放的原纸质职称证书继续有效,不需要更换为电子证书。原纸质职称证书因遗失、损坏、证书信息有误等需要重新发放的,补发电子证书,不再补办纸质证书。
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推行职称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职称电子证书的启用范围、使用效力、打印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14日起,通过评审、重新确认、认定、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证照库管理。实行统一的电子职称证书后,不再印发纸质证书。
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级别职称,可作为广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或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由于电子证书具有可复制和不可回收性,职称资格的有效性以电子证照库数据和取得资格文件为准。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证照库核验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全区职称电子证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证照库(以下简称证照库)统一生成。各发证机关按照原职称空白证书发放领取渠道,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gb.gxrczc.com)进行职称电子证书数据归集。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及时跟踪本评委会职称电子证书上线时间进度,负责将证书可打印时间和方式通知到持证人。
持证人可根据本人职称取得的时间进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证等渠道自行下载、打印证书。(记者 史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