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榕樹下法意濃 鄉村治理煥新容
廣西桂林市平樂縣張家法庭“三駕馬車”跑出基層治理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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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黃法官,老古夫婦鬧離婚很久了,為了孩子和財產互不相讓,村委調解了好幾次都僵住了……”近日,接到榕津村委的求助電話后,桂林市平樂縣張家法庭法官沒有急著立案,而是迅速下沉村屯。在了解雙方顧慮后,法官現場指導制定了詳細的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方案,引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並通過法庭出具調解書賦予強制執行力。一場瀕臨破裂的婚姻,在法官的溫情調解下和平化解。
在桂林市平樂縣張家鎮,連片的千年古榕群枝繁葉茂,見証著歲月的變遷。比鄰而居的張家法庭,如同這片古榕一樣,將法治的根系深扎泥土,通過規范自治、溫情調解、法治宣傳“三駕馬車”並驅,走出了一條具有桂北特色的基層治理新路徑。
規范自治強根基
“以前村規民約多是約定俗成,現在有了法庭的指導,我們的‘土辦法’變成了‘法條例’。”張家鎮榕津村委主任吳振宇的一席話,道出了張家法庭在規范村級自治方面的成效。
2024年初,榕津村准備修訂村規民約,但村干部對如何將法律精神融入其中犯了難。張家法庭干警主動上門,逐條審查原有條款,發現其中關於“違反村規者罰款”等內容與現行法律相悖。法官耐心解釋:“村規民約不能設定行政處罰,要通過說服教育等方式引導村民。”
在張家法庭指導下,修訂后的村規民約刪除了違法條款,新增了鄰裡糾紛先行調解、紅白喜事從簡、贍養老人義務等內容,既接“地氣”又具“法味”。村民們都說:“現在村規民約不僅管用,還合法,我們信服。”
針對部分村規民約內容不規范、操作性不強等問題,張家法庭主動延伸職能,對村級自治規范的制定實施全過程“法治體檢”。法庭干警深入各村,逐條審查村規民約,修正與法律法規相悖條款,確保自治規范合法合規。同時,指導村委會嚴格依照“四議兩公開”程序修訂完善,將土地流轉、彩禮婚嫁、贍養老幼、人居環境整治等群眾關切的事項納入規約。
針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混亂、合同風險高等痛點,張家法庭還協助村委審查經濟合同,防范無效合同與權責不清陷阱,推動“陽光村務”落地生根。今年以來,法庭已指導5個行政村完成村規民約修訂,審查各類合同20余份,從源頭上減少了因管理不規范引發的矛盾糾紛。
“以前村裡土地流轉合同都是口頭約定,糾紛不斷。現在法庭幫我們擬了規范文本,雙方簽字畫押,心裡踏實了。”榕津村一位村民說。
“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智慧,讓法治的根系深扎鄉村治理的土壤,為基層自治注入了專業的法治力量。
溫情調解化干戈
近日,在張家鎮朝仙村委會調解室內,一場矛盾糾紛調解從日頭高照持續到了夜色深沉。阿珍與阿強離婚后,阿強長期阻撓阿珍探望孩子,阿珍一紙訴狀要求變更小兒子的撫養權。法官沒有簡單開庭,而是把調解現場搬到了村委會。
調解室裡,阿珍哭訴:“我見自己的孩子,還要一次次申請強制執行嗎?”阿強辯解:“孩子外公都不提前告訴我,就直接去幼兒園接人,我能不急嗎?”法官沒有急於評判對錯,而是先傾聽,再引導。
經調解,阿強向村委會要了一張紙,一字一句寫下保証書,詳細列明每月探望時間、接送方式。阿珍捧著保証書,輕聲說:“為了孩子,我再信他一次,我撤訴。”
四個小時的調解,沒有法槌敲響,卻為兩個孩子撐起了一片晴空。
這是張家法庭構建“分層調解+司法保障”閉環機制的生動寫照。法庭選派法官及助理擔任各村(居)委法治聯絡員,指導村委、網格員、鄉賢、“五老”人員組成解紛梯隊,將鄰裡、婚戀、贍養等小微矛盾吸附在當地、化解在萌芽。對於村委調解不成的糾紛,法官及時下沉,現場指導,賦予調解協議法律效力。
家事糾紛連著民心,司法溫情最能治愈裂痕。在一起撫養費糾紛中,吳某與莫某離婚后因撫養費標准爭執不下。法官沒有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傾聽雙方難處,提出了折中方案:撫養費提高至每月1000元,大額教育、醫療費用雙方各承擔50%。最終雙方簽字和解。法官還向雙方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叮囑他們即使婚姻解除,也要共同守護孩子成長。
張家法庭的溫情調解不隻發生在室內。在一起離婚糾紛中,原告阿娟身有殘疾、行動不便,一時賭氣在網上提交了訴狀。法官沒有等待當事人自行前來,而是主動上門核實。得知夫妻矛盾多因日常瑣事和溝通不暢,法官驅車到鎮上找到正在趕集的丈夫阿昌,再一同返回阿娟家中。拉家常式的疏導下,阿娟情緒漸漸平復:“法官,其實我不想離婚,就是心裡憋屈。”阿昌連忙表態:“以后多溝通,家務我多分擔。”雙方當場簽訂和好協議。阿娟感慨:“我腿腳不好,沒想到法官為了我的事,專門跑到家裡來,還跑了一趟集市。”
這一件件看似瑣碎的“小案”,是張家法庭的法官們用“如我在訴”的情懷,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群眾家門口、化解在田間地頭,真正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普法宣傳潤無聲
“村裡有人出交通事故涉及賠償,不知賠償標准怎麼算?”近日,朝仙村委會干部發來的一條微信求助,讓張家法庭法官迅速行動起來。法官依據傷情詳細列出賠償清單,通過微信發回村裡,指導調解員依法開展調解。次日,賠償款便順利結清。村干部連連點贊:“有了法官的專業指導,我們調解更有底氣了!”
這是張家法庭培育“法律明白人”隊伍的一個縮影。
基層治理,關鍵在人。近年來,為了讓法治在鄉村扎根,張家法庭著力培養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法治骨干力量,定期開設“走進法庭”“田間課堂”等活動,對村干部、調解員、網格員進行法律業務培訓,與司法所共同培育“法律明白人”隊伍。今年以來,已開展專題培訓6場,培訓基層調解力量200余人次,越來越多的村干部成為群眾身邊的“法律顧問”。
普法宣傳更要接地氣、入民心。在國際家庭教育日,張家法庭邀請張家鎮中心小學學生及家長走進法庭,開展“模擬法庭·法治啟蒙”實踐活動。10名小學生身著法袍,分別扮演審判長、公訴人、辯護人等角色,模擬審理一起探望權糾紛案。從法庭調查到當庭宣判,孩子們全程“零劇本”還原真實庭審。
當地特色節日豐收節當天,張家鎮“慶豐收 迎國慶 共團圓”活動熱鬧非凡。張家法庭將普法課堂“搬”到節慶現場,設立普法宣傳點,發放漫畫+案例形式的宣傳資料,圍繞農業生產、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群眾最關心的問題進行以案釋法。
針對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頻發的狀況,張家法庭在調解案件的同時,深入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法治課,結合真實案例向學生和家長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駕駛電動自行車須年滿16周歲”的規定。
風成於上,俗化於下。張家人民法庭以“如我在訴”的情懷和“抓前端、治未病”的智慧,持續深耕基層治理最前沿。在這片充滿希望的土地上,法治的力量正如同那千年的古榕,根深葉茂,護佑一方和諧穩定,繪就出一幅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和諧新畫卷。(曹長青 鐘金梅 黃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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