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樂公安:生態警務守護綠水青山

平樂江畔,碧波漾翠﹔桂山林海,煙霞流韻。在這片被自然眷顧的土地上,流水與青山不僅是詩意的注腳,更是需要恆久守護的生命機脈。當生態“警藍”融入這青綠畫卷,一場深度變革,正在漓江下游的平樂縣悄然推進——一場關於守護與發展的新篇章就此落筆。
平樂公安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緊密圍繞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發展定位,以“生態警務”建設為抓手,以高效能治理促進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和高質量發展。
科技賦能織密立體化防線
平樂公安創新“天網+地網”智慧巡防模式,構建“空中預警、地面巡查、圖像實時傳輸”的立體巡防體系,聚焦漓江、桂江流域重點河段、重點時段,常態化開展水域聯合執法。2025年以來,利用無人機巡查發現並處置非法捕撈、違規垂釣等線索30余起,空中喊話警示勸離違規人員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執法效率和覆蓋面。
同時深化“三級聯動+網格融合”基層治理機制,將監管觸角延伸至“最后一公裡”。2025年,依托該機制收集有效案件線索60余條,協助破獲涉環境資源案件17起,提前發現並制止涉林涉環境苗頭性問題40余起,涉林、涉環境類案件破案率連續兩年保持100%。


2025年4月9日,平樂縣公安局生態環境保護大隊在巡查中發現:在未取得採礦許可証的情況下,2020年至2025年4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唐某軍、謝某勇等7人利用偏僻的地理位置作掩護,晝伏夜出,動用機械設備,在恭城縣轄區內兩個礦區瘋狂盜採鉛鋅礦資源,累計涉案礦產品價值高達約150萬元。平樂縣公安局生態環境保護大隊固定了大量証據,全面查清了該犯罪團伙的違法事實,成功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並依法移送起訴。
鐵腕打擊亮劍生態犯罪
平樂公安以“昆侖2025”等專項行動為主線,緊盯非法採礦、非法佔用林地、濫伐林木、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等高發犯罪。2025年,成功共立涉林類刑事案件16起,破案16起,抓獲涉案人員24人,移送起訴27人﹔立涉環境類刑事案件12起,破案12起,抓獲涉案人員23人,移送起訴19人。

2025年3月2日,平樂縣公安局二塘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和平村委某某村村民唐某某在禁漁期頂風作案,使用法律明令禁止的電魚工具,在村邊河流內非法捕撈。民警迅速出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現場繳獲電魚機一套,漁獲物5.74斤,並將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依法移送起訴。
實行“重點期+重點區”動態防控策略,平樂公安針對森林火災案件“防火期高發”特征,推行“民警+護林員+網格員”聯動巡護。2025年防火期,累計出動巡護警力1000人次,聯合相關部門增設臨時檢查點25個,排查消除火災隱患等苗頭性問題35處,全年未發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災,衛星火點森林火災刑事案件破案率達100%。
深刻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推行“打擊+修復”同步治理模式,在依法嚴懲犯罪的同時,平樂公安積極探索生態司法修復。對部分毀林案件,責令當事人限期進行植被恢復,並由林業部門制定方案,生態大隊全程監督。2025年,已監督完成生態修復林地面積50余畝,對未達標的依法追償,推動實現懲治犯罪與生態修復的閉環管理。
源頭預防拓展治理新路徑

實施“靶向式”精准普法宣傳。開展森林防火、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專項宣講50余場次,利用新媒體平台推送以案釋法典型案例40余個,在重點區域設置固定警示欄80余塊,持續提升群眾法治意識。
建立“領導包片、警力下沉、派出所主防”工作格局,構建“多部門”常態聯合執法體系。持續加強與林業、生態環境、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健全信息共享、線索移交機制。2025年,通過部門間線索移交成功立案8起,開展聯合執法行動20余次,形成了齊抓共管、合力打擊的長效局面。
“生態警務的核心就是‘保護’!守護綠水青山,保障綠色發展。生態警務作為新時代公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擺在突出位置來抓。”平樂縣公安局生態環境保護大隊大隊長何勇表示。

如今,走進平樂大地,漓江清流潤澤著桂北山水,千年古榕在暖陽下舒展枝綠,白鷺翩然掠過阡陌田園——這幅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圖景,正是平樂公安深化生態警務實踐交出的生動答卷,為桂林打造世界級旅游城市貢獻了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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