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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賓陽炮龍文化保護規定》施行

全力護航非遺傳承 講好“賓陽炮龍”故事

2025年11月22日10:09 | 來源:南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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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1月21日從《南寧市賓陽炮龍文化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規定》已於11月1日起施行,採用“小切口”模式,精准聚焦賓陽炮龍文化的保護對象、保護措施、管理機制和法律責任,著力破解當前面臨的傳承困境、安全管控與生態保護等現實難題,為炮龍文化的保護、傳承與發展筑牢法治根基。

賓陽炮龍文化源遠流長、底蘊深厚,是中華龍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南寧市獨具特色的文化瑰寶。自2008年“賓陽炮龍節”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來,南寧市持續加大保護力度,推動炮龍文化在傳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逐步形成了節慶品牌響亮、群眾基礎深厚、文旅融合深入的良好局面。

《規定》指出,賓陽炮龍文化保護工作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尊重習俗、傳承發展和合理利用的原則。保護對象包括農歷正月十一游彩架、燈酒會、舞炮龍習俗,扎龍、舞龍等傳統技藝,彩架、蓮花燈等制品制作技藝,賓陽八音等傳統音樂,器具、設施等實物和場所以及其他與賓陽炮龍相關的文化表現形式。

《規定》建立了多層級保護機制。市人民政府負責加強組織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賓陽縣人民政府則需將賓陽炮龍文化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實施保護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作用,組織、引導群眾有序參與賓陽炮龍文化活動﹔建立賓陽炮龍文化項目清單,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依法制定保護措施,實行分類別、分層次保護。

《規定》鼓勵和支持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開展賓陽炮龍文化展示展演、傳習、體驗、交流等活動,建立傳習場所,成立工作室。

在推動炮龍文化創新利用與融合發展方面,《規定》提出,將賓陽炮龍文化旅游資源納入本級全域旅游發展規劃,推進賓陽炮龍文化有機融入景區、景點、公園等場所﹔鼓勵利用賓陽炮龍老廟以及賓陽炮龍文化展示展演、傳習、體驗場所,培育旅游體驗基地,開發互動式、體驗式綜合性文化旅游項目,打造具有炮龍文化特色的主題旅游、研學旅游線路﹔鼓勵和支持單位、個人創作反映賓陽炮龍文化元素的詩歌、舞蹈、小說、影視作品、戲劇等優秀文藝作品﹔鼓勵和支持學校將賓陽炮龍文化納入特色教學實踐活動,組織學生參加賓陽炮龍文化研學活動,職業學校可開設賓陽炮龍文化相關課程,建立教學、傳承基地,邀請代表性傳承人授課傳藝。

《規定》還對炮龍節期間的生態環境保護提出明確要求。賓陽炮龍文化展示展演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使用安全環保的煙花爆竹產品,遵守煙花爆竹管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等相關規定。制定安全環保系數高、適合賓陽炮龍文化展示展演活動燃放的煙花爆竹技術規范。在炮龍節期間,按照安全、合理的原則設置煙花爆竹燃放區域、燃放時間,明確可以燃放的煙花爆竹種類、規格,並向社會公告。(記者莫嵐遠)

(責編:陳露露、龐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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