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實施高品質住房若干措施
鼓勵小區設置風雨連廊及空中公共綠化空間
11月10日,南寧市自然資源局印發《南寧市自然資源局關於支持實施高品質住房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標志著此前在五象新區試點推行的高品質住房政策推廣至全市。《措施》對提升居住小區公共空間品質、優化設置居住配套設施及提升居住舒適度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可操作要求。
鼓勵豐富完善小區配套服務公共空間。《措施》明確,為提升小區生活宜居度、便利度,鼓勵結合小區出入口、裙房及住宅底層等地上空間,建設無償移交政府的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和非移交的涵蓋養老看護、嬰幼兒托育、兒童托管、社區助餐、家政便民、衛生健康、體育健身、文化休閑、兒童游憩、快遞收寄等歸屬全體小區業主共有的公共服務設施(非移交設施按不大於小區項目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控制),建筑面積可不納入容積率計算。
鼓勵打造鄰裡友好立體共享空間。為滿足鄰裡間活動、交流等共享空間需求,鼓勵在小區設置風雨連廊及空中公共綠化空間。
風雨連廊應設置在建筑首層,連通各樓棟(座),且無圍護結構,淨寬不小於1.5米且不大於3.5米,淨高不小於3.0米,公共開敞可達。
空中公共綠化空間應在樓層內集中設置,每個交通單元內的戶數不少於2戶,每棟(單元)不大於一處,建筑面積不超過該層總建筑面積的7%,且與公共交通空間直接連通,公共通道可達,對外開放,不得劃歸私有或獨享。
支持整體建設地上停車庫。居住小區在滿足項目合理交通組織的前提下,支持結合場地整體建設單層結構層高不大於4.5米的地上停車庫,以停車庫頂面平台作為室外地坪計算該項目的綠地面積以及對應樓棟的建筑佔地面積、建筑層數、建筑高度(有特殊高度控制區域除外)。
頂面平台應與小區景觀一體化設計,停車庫沿街界面一側應設置商業及配套服務用房進行封閉,局部未封閉的臨街外立面應結合主體建筑風貌及環境景觀效果做一體化設計。
鼓勵建設多功能入戶大堂。鼓勵結合住宅首層公共候梯廳增加建設具有設計感和歸家儀式感,兼具會客交流、等候休憩、宅送搬運等綜合功能的入戶大堂(建筑面積應不小於30平方米),每單元樓棟的多功能入戶大堂可按最高不超過30平方米建筑面積予以免計容支持,超出部分仍須按相關規范計算容積率。(記者黎兆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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