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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出台新政支持高層次人才公積金貸款

最高可貸額度提升至4倍

2025年07月04日08:51 | 來源:南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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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廣西南寧公積金管委會)印發《關於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經南寧市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推出專項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最高可貸額度提升至4倍。《通知》將於2025年7月12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據悉,新修訂的《通知》是既往政策的延續和優化,呈現以下幾個鮮明特點——

貸款額度大幅提升。《通知》明確對南寧市A、B類人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放寬至廣西南寧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的4倍﹔C類人才最高貸款額度可放寬至廣西南寧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D、E類人才最高貸款額度可放寬至廣西南寧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的1.5倍。以當前廣西南寧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計算,A、B類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320萬元﹔C類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60萬元﹔D、E類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如南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進行調整,那麼高層次人才最高貸款額度也隨之調整。

首套房認定標准優化。《通知》明確南寧市高層次人才在南寧市擬購建住房所在縣(市、區)內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建首套住房,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與其他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套數認定標准保持一致。

放寬繳存及計算限制。《通知》明確高層次人才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的,無需繳存滿6個月,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可貸額度時不與其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挂鉤,進一步放寬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制條件,支持高層次人才在南寧市定居創業。

據悉,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憑相關証明及其他所需貸款材料,在南寧各城區公積金網點辦理業務。具體政策詳情可通過12345、12329熱線或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記者尹海明 通訊員李異峰)

(責編:李敏軍、陳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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