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斷假証、假章黑灰產業鏈
平桂區集中銷毀40余萬假証、假章
2025年05月08日1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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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平桂區檢察院聯合賀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平桂區法院對一起已判決生效的制售假証假章案涉案物品進行集中銷毀。 |
近日,賀州市平桂區檢察院聯合賀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平桂區法院對一起已判決生效的制售假証假章案涉案物品進行集中銷毀。此次行動共銷毀身份証件、駕駛証、房屋所有權証等假証件38萬余冊,銷毀各類假印章4萬余枚,彰顯了司法機關對假証假章犯罪的零容忍態度,有力維護了社會管理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2019年至2023年4月期間,被告人彭某、袁某在廣西梧州市偽造假証件、印章,並銷售給黃某、任某等買家。2023年4月份,公安機關將彭某、袁某抓獲,在制假窩點扣押假証、假章10000余冊(枚)。平桂區檢察院在提前介入階段,通過審查假証來源、資金流向、快遞物流動向等証據,引導公安機關對“產、供、銷、用”各環節的全鏈條打擊,搗毀分布於浙江省蒼南縣、廣西桂林市、湖北省武漢市、貴州省貴州市的4個制售假証假章窩點,扣押各類証件、印章等40余萬冊(枚),成功偵破特大跨省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印章犯罪團伙,徹底斬斷經營數年的假証假章黑灰產業鏈。
平桂區檢察院對謝某等16人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買賣身份証件罪提起公訴。該案經平桂區法院開庭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謝某等1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至拘役三個月不等刑期,各並處罰金。案件判決后,部分被告人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陳開就 俸德輝)
來源: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檢察院
(責編:周雨樂、許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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