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台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方案
細化教育、醫療、幫扶等六大領域服務內容
1月7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廣西21部門印發《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加強全區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其中,《方案》細化了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等六大領域的具體關愛服務項目工作清單,促進流動兒童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在幼有所育和學有所教方面,《方案》涵蓋的服務項目有0至6歲流動兒童的健康和托育(3歲以下)服務,3至6歲流動兒童的學前教育服務,以及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的義務教育服務,普通高中教育階段流動兒童的普高教育服務,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流動兒童的中等職業教育助學服務。同時,明確了該領域各階段對流動兒童的具體服務內容。如,允許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就讀並在當地參加高考﹔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免除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等。
在病有所醫和住有所居方面,《方案》涵蓋的服務項目有衛生健康服務、醫療保障服務,流動兒童中診斷明確且在家居住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務,家庭住房困難流動兒童的住房保障服務。具體服務內容包括:明確了取消戶籍地參保限制,參保人可在戶籍地或憑居住証在居住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廣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兒童,在自治區內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一站式”直接結算,無需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按參保地政策享受醫保待遇﹔符合條件的低保、低收入流動兒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實物配租為主,以租賃補貼為輔,給予住房保障﹔符合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流動兒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租賃補貼為主,以實物配租為輔,給予住房保障等。
在弱所有扶和發展保障方面,《方案》涵蓋服務項目有最低生活保障服務、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臨時救助服務、技能培訓、就職服務、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心理健康服務、心理關愛服務、精神文化生活服務、城市融合服務。在具體服務內容中,涉及對符合戶籍地特困救助供養條件的流動兒童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療服務﹔為包括流動兒童在內的重點青少年群體定期開展青少年心理健康主題活動,提供心理咨詢、心理測評、心理疏導等服務﹔為心理危機個案提供跟進幫扶服務,在幫扶過程中發現可能患有精神障礙的對象,及時轉介至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幫助其獲得規范心理疾病、精神障礙診療服務﹔依托各部門所屬陣地,為流動兒童提供閱讀指導、精神陪伴等普惠性關愛服務﹔開展流動兒童參與社區實踐、研學體驗等集體陪伴活動,促進流動兒童融入城市生活等。
此外,《方案》還提出要求,完善流動兒童保障政策措施,加強關愛保護,持續推進流動兒童平等享有公平、便利、優質的公共服務,為流動兒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記者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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