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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季度違反鐵路安全法規典型案例通報

2024年04月03日10:16 |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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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鐵路沿線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鐵路運輸安全暢通,持續開展鐵路外部安全治理,南寧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於近日公開了2024年一季度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十三屆第18號)等行為的26起典型案例處罰信息進行了通報。

一、違法進入鐵路封閉區域

2024年2月15日,廣西河池市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明倫鎮莫某作,從南廣線平南南站鐵路防護柵欄旁一在建的施工工地強行攀爬鐵路防護柵欄,進入高速鐵路封閉區域行走,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八)項“擅自進入鐵路線路封閉區域或者在未設置行人通道的鐵路橋梁、隧道通行”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莫某作行政拘留5日處罰。

二、違法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

1.2024年1月27日,湖南省東安縣何某紅,從湘桂線東安至紫溪站間K182處進入鐵路,在鐵路線路行走坐臥並拍攝視頻照片,影響鐵路運輸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或者在未設道口、人行過道的鐵路線路上通過”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何某紅行政罰款100元處罰。

2.2024年2月5日,廣西橫州市吳某萍,在湘桂線六景站貨場專用線K0+440∼K0+470區段鐵路線路上行走並拍攝視頻照片,影響鐵路運輸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或者在未設道口、人行過道的鐵路線路上通過”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何某紅行政罰款50元處罰。

三、違法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焚燒農作物秸稈

2024年2月19日,廣西崇左市扶綏縣新寧鎮黎某奇,在南憑高鐵扶綏南站圍牆外自家甘蔗地裡焚燒甘蔗葉,引燃扶綏南站圍牆內枯草約150平方米,鐵路工作人員和派出所民警及時將明火扑滅,未造成嚴重后果。該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實施以下危及鐵路安全的行為:(1)燒荒,放養牲畜,排污,傾倒垃圾、堆放棄土或者放置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的規定。崇左市扶綏縣新寧鎮人民政府給予黎某奇行政罰款700元處罰,並在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通報。

四、在鐵路線路上置障

1.2024年2月1日,廣西河池市都安縣藍某龍,在黎湛線仁東至玉林站間K135+644處的公路跨鐵路橋上往鐵路線路內投擲石頭,后經鐵路工作人員在巡查線路發現石塊並將石塊清理掉,未影響列車運行。該行為危及鐵路運輸安全,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遺棄障礙物”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藍某龍行政拘留10日處罰。

2.2024年2月20日,廣西來賓市覃某鋒,為方便其駕駛三輪摩托車穿越鐵路,在來合鐵路古瓦至白鶴隘站間K20+990處線路鋼軌中間放置木板,后被鐵路民警當場查獲,未影響列車運行。該行為危及鐵路運輸安全,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遺棄障礙物”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覃某鋒行政罰款200元處罰。

五、危害鐵路站車秩序

1.2024年1月1日,廣西南寧市青秀區鐘某、柳州市柳城縣莫某乘坐柳南客專線D9635次動車組列車到達南寧東站下車后,在站台上發生口角和肢體沖突,雙方情緒激動下互相將對方的行李丟到股道上,干擾車站正常秩序,危及動車組運行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以及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分別給予鐘某、莫某行政罰款200元處罰。

2.2024年1月20日,D3629次動車組列車在南廣線賓陽站停車辦客后關門准備開車時,廣西貴港市韋某容因上車不及時,其攜帶的手提包被車門夾住,造成列車二次關門。該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行為:(一)干擾檢票閘機或者車門開、關,強行進出檢票閘門、上下列車”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韋某容行政罰款100元處罰。

3.2024年1月30日,D8388次動車組列車黎湛線貴港站停車辦客后關門准備開車時,廣西玉林市博白縣龐某龍因上車不及時,其攜帶的雙肩包阻擋車門關閉,造成列車二次關門,影響該次列車晚開。該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行為:(一)干擾檢票閘機或者車門開、關,強行進出檢票閘門、上下列車”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龐某龍行政罰款100元處罰。

4.2024年2月8日,D3706次動車組列車在南廣線廣州南站停車辦客后關門准備開車時,廣西欽州市浦北縣馬某芳因個人原因阻擋列車關門,造成列車二次關門。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以及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馬某芳行政罰款200元處罰。

5.2024年2月9日,D9677次動車組列車在南廣線平南南站停車辦客后關門准備開車時,廣西貴港市平南縣潘某燕因個人原因下車不及時,阻擋列車關門,造成列車二次關門,影響該次列車晚開。該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行為:(一)干擾檢票閘機或者車門開、關,強行進出檢票閘門、上下列車”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潘某燕行政罰款200元處罰。

6.2024年2月10日,貴州省安順市平壩縣十字鄉李某益,在南寧站乘車時下錯站台,為趕車跳下站台橫越股道,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該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行為:(二)在站台上滯留、翻越站台”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李某益行政罰款200元處罰。

六、損壞或者違法移動鐵路設施設備

1.2024年1月18日,廣西柳州市柳南區劉某成,駕駛貨車通過黔桂線流塘站內K33+610處鐵路下穿交通涵前的防護限高架時,因汽車超高撞壞限高架,未影響列車。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行為:(六)拆盜、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標樁、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的規定。事件發生后,駕駛員劉某成與鐵路單位協商並賠償限高架修復費用12332元。

2.2024年2月16日,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陳某徐,駕駛重型半挂式貨車運載甘蔗,通過207國道的河茂鐵路化州至米山站間K33+724處有人看守道口時,操作不當刮碰鐵路道口的備用欄杆,造成道口備用欄杆損壞。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行為:(六)拆盜、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標樁、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的規定。交警部門認定駕駛員陳某徐全責,扣4分,罰款2150元﹔事后,駕駛員陳某徐與鐵路單位協商,組織人員修復道口欄杆。

3.2024年2月29日,廣西崇左市扶綏縣渠黎鎮吳某初不慎觸碰他人的小型裝載機,造成裝載機失控撞壞湘桂線渠黎站內K859+116處有人看守道口混凝土護樁、備用欄杆、道口圍欄和車站調車信號機,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行為:(六)拆盜、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標樁、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的規定。事件發生后,肇事人吳某初與鐵路單位協商並賠償鐵路設備設施修復費用12144元。

七、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違法施工

1.2024年2月26日,廣西某生態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穗火龍果定旺分場臨時聘請的挖掘機司機盧某光,在未與鐵路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和通知現場監控情況下,擅自使用挖掘機在南昆客專線南寧西至隆安東站間K61+780處的鐵路防護柵欄外2m處平整土地作業,刮倒柵欄內的苦楝樹,造成混凝土柵欄脫落1片,被巡查線路的鐵路工作人員發現。該行為危及高速鐵路運輸安全,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外五十米范圍內及鐵路地下車站結構外沿線起向外五十米范圍內進行可能影響鐵路安全的下列施工作業的,應當與鐵路運輸企業協商並簽訂安全協議,採取措施防止危及鐵路安全:(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能影響鐵路安全的施工作業。”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行為:(六)拆盜、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標樁、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盧某光行政罰款200元處罰。

2.2024年3月27日,廣西欽州市靈山縣劉某文,未經鐵路單位同意,未與鐵路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在南廣線平南南至藤縣站間K280+800∼K280+850區段的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人工挖掘線纜溝埋設電纜線,被鐵路民警巡查線路時發現和制止。該行為危及高速鐵路運輸安全,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外五十米范圍內及鐵路地下車站結構外沿線起向外五十米范圍內進行可能影響鐵路安全的下列施工作業的,應當與鐵路運輸企業協商並簽訂安全協議,採取措施防止危及鐵路安全:(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能影響鐵路安全的施工作業。”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劉某文行政罰款200元處罰。

八、動車旅客吸煙

1.2023年1月22日,貴州省興義市楊某光,乘坐南廣線D3786次動車組列車過程中,在4號車廂廁所內吸煙,觸發列車煙霧報警系統,造成列車從248km/h速度急劇下降至120km/h,危及動車組運行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十四)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楊某光行政拘留3日處罰。

2.2024年1月26日,廣西河池市宜州區韋某夏,乘坐南廣線D3764次動車組列車過程中,在3號車廂廁所內吸煙,觸發列車煙霧報警系統,造成列車從247km/h速度急劇下降至115km/h,危及動車組運行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十四)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韋某夏行政罰款700元處罰。

3.2024年2月13日,山東省濟南市商河縣蘇某清,乘坐南廣線D3614次動車組列車過程中,在1號車廂廁所內吸煙,觸發列車煙霧報警系統,造成列車從147km/h速度下降至95km/h,危及動車組運行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十四)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蘇某清行政罰款700元處罰。

4.2024年2月18日,甘肅省蘭州市七裡河區周某,乘坐邕北線D3663次動車組列車過程中,在11號車廂廁所內吸煙,觸發列車煙霧報警系統,造成列車從248km/h速度急劇下降至110km/h,危及動車組運行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十四)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周某行政罰款1500元處罰。

5.2024年3月10日,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昭覺縣久鐵洛古鄉拉爾某古,乘坐南廣線D3614次動車組列車過程中,在6號車廂廁所內吸煙,觸發列車煙霧報警系統,造成列車從219km/h速度下降至152km/h,危及動車組運行安全。該行為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十四)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拉爾某古行政罰款700元處罰。

九、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違法放飛無人機

1.2024年1月24日,廣西桂林市興安縣黃某干,未經相關部門允許,在貴廣客專線附近鐵路線路放飛無人機航拍短視頻,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飛行,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該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包括電氣化線路供電接觸網設備)導線兩側各五百米范圍內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或者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確因現場勘查、施工作業需要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應當按照規定獲得批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並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鐵路運輸企業”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黃某干行政罰款500元處罰。

2.2024年2月6日,廣西桂林市恭城瑤族自治縣容某熙,未經相關部門允許,在衡柳線鐵路線路附近放飛無人機航拍短視頻,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飛行,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該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包括電氣化線路供電接觸網設備)導線兩側各五百米范圍內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或者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確因現場勘查、施工作業需要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應當按照規定獲得批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並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鐵路運輸企業”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容某熙行政罰款500元處罰。

3.2024年2月22日,廣西百色市田東縣陳某,未經相關部門允許,在南昆線那何至田東站間K150+140處鐵路線路附近放飛無人機航拍短視頻,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飛行,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該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包括電氣化線路供電接觸網設備)導線兩側各五百米范圍內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或者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確因現場勘查、施工作業需要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應當按照規定獲得批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並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鐵路運輸企業”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陳某行政罰款500元處罰。

4.2024年3月18日,廣西河池市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歐某,未經相關部門允許,在貴南高鐵線環江站站前廣場放飛無人機,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飛行,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該行為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包括電氣化線路供電接觸網設備)導線兩側各五百米范圍內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或者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確因現場勘查、施工作業需要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應當按照規定獲得批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並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鐵路運輸企業”的規定。鐵路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歐某行政罰款500元處罰。

當前正值春耕時節,且清明節和廣西“三月三”節日接踵而至,汽車和農用機械通行鐵路道口、上跨橋和下穿交通涵較多,鐵路沿線居民出行頻繁,容易發生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玩耍、置障、拍照、拍攝視頻,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耕作、開挖、取土、掃墓祭祖、燃放爆竹,以及擅自進入鐵路線路封閉區域,甚至損壞鐵路設備設施的違法行為,不僅會危及鐵路運輸安全,也對違法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鐵路部門提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高速鐵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維護鐵路安全。(南寧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

(責編:王勇、許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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