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在全國率先出台行政復議改革實施方案

2020年11月24日16:49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人民網南寧11月24日電 為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廣西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加快建設法治政府,11月12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自治區和市、縣三級按照《實施方案》同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力爭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並自2021年1月1日起,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正式行使改革后的行政復議職責。

《實施方案》圍繞中央提出“通過構建統一、科學的行政復議體制,完善規范、高效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打造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復議專門隊伍等方式,建設公正、權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復議制度”的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目標,進一步明確了廣西實施改革的主要任務及具體措施、責任單位和時間要求,形成了廣西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任務書”“時間表”和“施工圖”,在集中統一辦案、組建辦案組織、整合行政資源、規范辦案流程、規范辦案場所、完善制度建設等方面進行符合廣西實際的改革設計,確保改革任務落地落實,並首創三項改革舉措。

創新推出改革過渡期集中辦案舉措。在全國率先實行集中辦理行政復議案件,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自治區和市、縣三級人民政府分級行使行政復議職責,試行集中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政府部門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復議案件。為確保該舉措得以落實,《實施方案》對司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在人員抽調、辦案場所落實、行政復議申請轉送、集中辦案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要求各級各部門抽調具有行政復議資格的人員參與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及時落實行政復議接待、聽証、審理、調解等必要的辦案場所,正確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及時轉送行政復議申請。

創新建立三級辦案組織。為適應改革后行政復議辦案需要,《實施方案》提出建立三級辦案組織的創新性舉措:即政府成立行政復議委員會、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辦公會、案件審理評議組。其中,自治區主席擔任行政復議委員會主任,分管副主席、自治區政府秘書長擔任副主任。

創新建立政府任命行政復議員制度。為加強行政復議員隊伍的專業化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行政復議員制度,並規定行政復議員由本級司法行政部門提名,報同級人民政府任命。

《實施方案》還圍繞改革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量和效率、提升行政復議公信力的根本目的,著重抓好四項工作:一是以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報請司法部批准廣西開展全國行政復議辦案流程、辦案場所、人員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確定自治區本級、桂林市、北海市、桂林市七星區為規范化建設試點。二是以行政復議信息化建設為依托,通過廣西電子政務外網、壯美廣西·政務雲、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台、自治區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等,建設廣西行政復議工作平台,實現網上宣傳法律知識、咨詢復議業務、申請行政復議、自動分流案件、辦理復議案件、送達復議文書、公開復議文書、統計分析數據、查詢辦案流程,並實現與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台無縫對接。三是以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建設為助力,為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提供咨詢意見,提升案件質量。四是以設立行政復議代辦點為支點,拓寬行政復議申請渠道,為人民群眾就近申請行政復議提供便利。

為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順利開展,切實保障改革取得實效,《實施方案》還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主體責任,將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納入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推進機制,及時制定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第一人責任﹔行政復議工作開展情況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標,納入法治政府建設指標實施督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事編匹配、優化節約、按需調劑”的原則,確保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人員的配備與工作實際相適應。

據統計,試行集中辦案以來至10月31日,自治區本級立案數同比增長57.14%,應訴數同比增長38.30%。各市本級決定立案數同比增長84.39%,應訴數同比增長147.71%。(莫耘紅)

(責編:彭遠賀、陳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