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四十條首批授權事項發布

2020年10月19日08:2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四十條首批授權事項發布(權威發布)

40條首批授權事項清單,其中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14條,營商環境方面7條,科技創新體制方面6條,對外開放方面7條,公共服務體制方面3條,生態和城市空間治理方面3條

其中,20多項需要突破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涉及近百項具體法律法規和政策條款的調整

本報北京10月18日電 (記者趙展慧)國新辦18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扎實推動深圳綜合改革試點落地見效有關情況。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寧吉喆介紹,方案主要內容可概括為“一個關鍵改革、三個階段目標、五大工作原則、二十七條改革舉措、四十條首批授權事項”。其中,二十七條改革舉措是指方案圍繞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科技創新、對外開放、民生服務、生態環境和城市空間治理等六大方面提出的27項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

發布會上正式發布40條首批授權事項清單,其中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14條,營商環境方面7條,科技創新體制方面6條,對外開放方面7條,公共服務體制方面3條,生態和城市空間治理方面3條。寧吉喆分析,實施方案和授權清單有機統一,實施方案重在明確重點領域、改革方向和構建機制,授權清單重在具體落實。綜合授權有別於此前改革試點通常實行的“一事一議、層層審批、逐項審核”的授權方式,是在中央改革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下,以清單式批量報批的方式推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授權清單是批量授權的重要載體,是改革方式方法創新的重要體現。列入清單的事項實施備案管理,除明確要報批的事項,其他不再逐項報批。

據統計,首批授權的40個事項中,20多項需要突破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涉及近百項具體法律法規和政策條款的調整,具有很強的創新性、突破性,體現了中央授權改革的力度和深度。這些授權事項將分批推出、滾動實施。

深圳市市長陳如桂表示,綜合改革試點至少有“三個首次”:一是黨中央首次為一座城市量身定做了新時代的改革總綱領﹔二是首次採取“實施方案+授權清單”滾動推進的全新方式授權改革﹔三是首次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賦予地方在重要領域和關鍵改革環節上有更多的自主權。深圳已制定分工方案,明確了54項具體任務。

目前,一些改革舉措正加快在深圳落地。比如,《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已立法通過,將於明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部有關個人破產的立法﹔數字人民幣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正在深圳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加快實施,技術成果轉化制度創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事項也在有力有序推進,總體進展順利。

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也是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一項重點任務。陳如桂介紹,深圳將推進改革與法治雙輪驅動,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推動立法與改革相互銜接,加強在人工智能、無人駕駛、大數據、生物醫藥等新興領域的立法探索,支持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蓬勃發展。特別是要依法實施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努力打造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為企業營造一流的法治環境,建設法治標杆城市。

《人民日報》( 2020年10月19日 第 02 版)

(責編:陳露露、李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