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四輪驅動 百村發力 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駛入快車道

2020年09月24日08:52  來源:廣西扶貧網
 

近年來,興安縣根據自身經濟基礎、資源稟賦和區位優勢,在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中,通過打造產業園、建立服務站、盤活資產資源、下放涉農項目“四輪驅動”,推動村級集體經濟駛入持續健康發展快車道。2019年,全縣125個村(社區)實現集體經濟總收入902.34萬元,各村全部實現收入4萬元以上,其中年收入5萬元以上的108個,10萬元以上的13個。

搭建新平台,打造抱團發展 “產業園”

將村級集體經濟與工業基礎有機捆綁,通過抱團發展 “產業園”,盤活閑置資金,引進優質企業,實現了村企合作、各取所需。一是聯村共建,飛地抱團“栽下梧桐樹”。由42個村(社區)抱團興建村級集體經濟產業園,位於縣工業集中區西部,佔地18畝,涵蓋產業發展區、農產品深加工區和倉儲物流區。標准廠房總面積6500平方米,總投資800萬元,其中各村聯合投資380萬元。企業入駐后,通過廠房及設施租賃、物業管理和農特產品產銷獲得收益。二是整合資源,優勢產業“引來金鳳凰”。產業園依托葡萄、柑桔、甜糯玉米、毛竹、光伏等優勢產業,大力招商引資。良好的營商環境、明顯的區位優勢,引得一大批“金鳳凰”落戶。目前,產業園已有多家知名企業在洽談入駐事宜,產業園將根據入駐企業的需求設計布局,盡可能滿足企業規劃使用,進一步優化興安營商環境。三是優質服務,滾動三資“插上騰飛翼”。產業園實行托管服務,廠房設施租賃收益歸村集體所有,園區物業管理由村集體所屬公司承擔,負責停車場管理、安保、環境衛生等業務,優先安排貧困勞動力就業,物業收入歸村集體支配使用。各村因投資產業園年收入回報率超8%,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插上了騰飛的翅膀。

探索新模式,創建便民增收 “服務站”

指導各村建立村級集體經濟綜合服務站,以“黨建+電商+物流+金融+扶貧”五位一體模式,為社員群眾和駐地企業提供市場化服務,增加集體收入。一是“一體化”生產服務。服務站通過線下超市和線上商城一體化經營,展銷農特產品、生活用品、家用電器、生產資料等,為社員群眾和駐地企業提供服務獲得收益,每個服務站年收益3萬元左右。二是“一條龍”物流服務。服務站為社員群眾和駐地企業提供商品、農產品、生產資料等採購銷售物流服務。目前已實現郵政、申通、圓通、中通等快遞企業收寄“一條龍”服務,每個服務站年收益超1萬元。三是“一站式”金融服務。服務站為社員群眾和駐地企業提供“一站式”金融、保險服務,通過線上和線下完成,方便快捷。如小額金融服務、機動車輛保險、財產保險、農業保險等,每個服務站年收益5000-10000元。

構建新機制,盤活資產資源 “老家底”

重拳出擊歷年不規范合同,通過“一清、二審、三規范”程序,建立了集體資產經營審批新機制。全縣共清理規范問題合同112份,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126萬元。一是三級聯動,全面摸清資產底數。村自查、鄉核查、縣督(抽)查三級聯動摸清家底,村“兩委”對村集體資產進行自查登記,鄉鎮對清理結果進行指導、核查,縣級對清理結果隨機抽查,並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二是多方會審,堅決維護集體利益。組織紀檢、司法、農業等部門依法依規聯合會審,形成處置意見,並組織合同雙方當事人面談協商,達成一致的當場形成處置結果。對於拒不配合協商的,由鄉鎮政府和司法部門約談提醒承包方,依法處置。通過協商或整改后,重新簽訂集體資產發包合同,產生直接效益。三是形成長效,確保合同助力增收。建立集體資產資源經營審批備案長效機制,村集體出租或發包資產資源,須提交集體資產資源經營備案登記審批表、相關會議決策記錄、決議公示、公告等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或對口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開辟新路徑,用足下放項目 “資源庫”

優化涉農項目整合下放工作,不斷創新管理模式,完善工作流程,用活用足下放項目,確保村集體增收。2018年以來,全縣共整合涉農項目資金4500萬元下放在村實施,村集體時限增收170多萬元,2020年預計增收280萬元。一是做好“整合”文章,充實項目下放“資源庫”。成立縣委書記、縣長為組長的整合資源下放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梳理涉農項目,把農業農村、財政、扶貧等部門項目全部過篩,做到應統盡統,建立下放項目“資源庫”。二是落實“放權”措施,激發基層內生動力。堅持做到“三權下放”,即把項目實施權下放基層、把資金依法使用權下放基層、把項目利潤收支權下放基層,強化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項目實施主體責任,增強基層組織的自主性、積極性、創造性。三是強化“管理”力度,確保項目落地規范。加強縣直部門監管、鄉鎮黨委、政府監督和基層群眾監督力度,全程監管資金安全和工程質量﹔村民合作社成立獨資公司,通過自主承建項目或以勞務形式參與項目建設,獲取工程利潤或勞務費,增加集體經濟收入﹔項目完成后,將實施結果和經濟收益張榜公示,接受項目主管部門、監管單位和群眾的監督。(張建華、張洪賓)

(責編:周雨樂、龐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