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田林縣踐行“楓橋經驗” 聯動調解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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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現場。田林縣司法局供圖
調解現場。田林縣司法局供圖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2020年07月28日08:28

人民網田林7月28日電 近日,田林縣司法局組織由田林縣法律援助中心、田林縣委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田林縣六隆派出所、田林縣六隆司法所等工作人員組成矛盾糾紛調解組,深入該縣六隆鎮六功村,與該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一道,成功調處一起因名譽權糾紛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握手言和,成功防止民轉刑案件又一典范案例。

當事人潘某與李某系同屯村民,住所上下相距不足50米。2020年4月22日晚,當事人李某帶著自己的孩子與女友盤某在田林縣城吃宵夜。期間,盤某攝像並發抖音。幾分鐘后,潘某刷抖音發現該條抖音,潘某即在該視頻底下發表評論,評李某為壞女人、為“雞婆”,並叫盤某不要與李某交往。盤某將該抖音評論告訴李某。李某當即用盤某手機微信與潘某發生口角。次日18時許,李某回到老家,登門盤問潘某,雙方發生互毆。潘某一家三人將李某毆打致傷。李某報警並到當地醫院診療,醫療費及誤工損失2000余元。

案件發生后,六隆派出所及時出警,對案件進行了調查核實並多次組織調解。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矛盾糾紛日趨激化,李某及其家人揚言,如不能得到公平處理,將對潘某一家實施報復。

經過會商,田林縣司法局決定啟動聯動調解,由該縣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師、調解經驗豐富人員與當地派出所、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組成糾紛調解工作組,深入糾紛地開展調解工作。經過三個小時的法律宣傳、心理疏導和耐心動員,雙方當事人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潘某對自己在抖音評價李某的行為向李某誠懇道歉,主動賠償李某經濟損失1000元。李某對自己到潘某家裡維權的沖動方式承認錯誤,自願承擔其余經濟損失,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書,真誠地握手言和。一起可能轉為刑事案件的民事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為認真貫徹落實“楓橋經驗”,著力指導好基層人民調解,積極化解矛盾糾紛,自2019年6月以來,田林縣司法局針對全縣發生的重大矛盾糾紛,適時組織專業律師、調解經驗豐富人員及相關部門,及時開展調解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多年積案3件,參與重大突發性矛盾糾紛調解3件,組織人民調解員培訓班5次,培訓基層人民調解員168人次,為全縣矛盾糾紛調解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借鑒,有效地預防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維護了社會穩定。(姚茂峰、彭遠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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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遠賀、李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