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態環保工作成效顯著

2020年07月01日11:16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新聞發布會現場。王勇攝

人民網貴港7月1日電(王勇)6月30日,貴港市生態環境局舉行2020年上半年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新聞發布會,貴港市生態環境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梁婉華介紹了有關情況。

梁婉華介紹,今年以來,在疫情防控期間,貴港市生態環境系統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國家生態環境部、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貴港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各項工作,在水、土、氣“三大”污染防治攻堅戰、招商引資、生態環境執法、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環境空氣質量方面。2020年1月1日—6月28日,貴港市主城區共監測天數179天,按實況計算,共173天達到或優於Ⅱ級標准,污染6天(2019年同期超標天數7天),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6.7%,PM2.5濃度為30μg/m3,PM10濃度為49μg/m3。與去年同期相比(2019年1月1日-6月28日,共172天達到或優於Ⅱ級標准,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6.1%,PM2.5濃度為32μg/m3,PM10濃度為48μg/m3),優良率提高了0.6個百分點,PM2.5濃度下降了6.3%、PM10濃度上升了2.1%。

水環境質量方面,1—5月貴港市主要河流國控斷面水質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優良,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100%、四條河流(郁江、黔江、潯江、武思江)的5個國控監測斷面為火電廠、白額、石嘴、武林渡口、武思江大橋,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 3838-2002)的Ⅲ類及以上標准,無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根據生態環境部近期公布了2020年1-5月全國地表水質量狀況。在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狀況排名中,排名第13位。全國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1.2%,貴港市為100%,貴港市優於全國平均水平18.8個百分點。

大氣污染防治方面,貴港市利用技防+人防強化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焚燒行為。貴港市是全區首個完成秸稈禁燒監控系統建設的地級市。秸稈禁燒智能監管系統實行24小時全天候智能在線監控,發現露天焚燒秸稈火點,將自動告警至網格管理員,網格管理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火點處置。截至4月30日,秸稈禁燒智能化監管系統共發現火點1976個,及時處理1849個,處理率達93.6%。期間,市生態環境局各派出機構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1453人次,發現並違法焚燒秸稈行為531起,立案查處183起,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103份,共處罰金56900元,並取消相關農戶的農業補貼。對工作落實不力的縣市區及有關鄉鎮進行了通報,並通過電視台、微信微博、網站等媒介曝光秸稈焚燒行為。5月18—19日,全區秸稈禁燒工作推進會在貴港市召開,進一步向全區推廣貴港市秸稈禁燒管控方面的工作先進經驗。

疫情防控期間,貴港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為廣西貴港北控水務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處置能力為10噸/日,疫情期間運行負荷約70%左右,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醫療廢物提供了重要保障。疫情防控期間,貴港市累計收集處置醫療廢物1000余噸,其中涉疫情醫療廢物約50噸,涉疫情醫療廢物包括醫療機構、隔離觀察點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醫療廢物、生活垃圾、廢棄口罩等。貴港市通過加強執法監管,做到涉疫醫療廢物應收盡收並日產日清,嚴格消殺,全程精細化管理,未發生醫療廢物二次傳染及環境污染事件,保障了人民健康安全。

醫療廢水處置及環境執法監管方面,根據《貴港市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公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定點收治醫院的通知》,貴港市共3家定點收治醫院,分別是貴港市人民醫院、桂平市人民醫院和平南縣人民醫院。全市3家定點醫療機構的廢水都按相關國家標准要求得到了有效處理,而且3家定點醫院日常會對醫療污水衛生學指標進行監測,確保相關指標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要求。這3家定點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后進入4家城鎮污水處理廠,針對這次疫情,所有接收定點醫療機構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都加強了殺菌消毒的工作,主要是提高消毒藥品投放量、投放頻次、消毒時間,確保出水消毒設備穩定運行,出水達標排放,切實防止新型冠狀病毒通過污水傳播擴散。疫情發生以來,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以及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均未受到疫情防控影響,火電廠、石嘴、武林渡口、達開水庫和六陳水庫等地表水監控斷面水質優良率為100%,瀘灣江、桂平市、平南縣和覃塘區等4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達到或優於Ⅲ類標准,水質達標率均為100%。

在環境執法方面,貴港市推行環境監督執法的正面清單。該市制定印發《貴港市木材加工企業、磚瓦行業企業、商品混凝土企業環保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分兩個階段對相關企業進行環保專項檢查、整治。同時,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大督查,今年上半年分別對縣市區、有關市直部門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情況進行了三次調度和兩次督查。2019年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61個現場發現問題,已完成整改40個。截至5月25日,已全部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信訪案件424件,完成率100%。

此外,貴港市修訂《貴港市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通過“12369”環保熱線等平台積極開展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活動,受理了符合獎勵條件的有獎舉報案件8件,已實施獎勵3件,獎勵金額1.8萬元。

(責編:王勇、周雨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