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明以案明紀促使公職人員退出違規邊補款6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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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明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干部黃芝團(左一)接受群眾退繳違規領取的邊民補助款。高勇攝
寧明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干部黃芝團(左一)接受群眾退繳違規領取的邊民補助款。高勇攝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2020年06月30日16:30

“桐棉鎮干部黃某升違規領取0-3公裡邊民補助款7334元……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黃某升黨內警告處分,大家要從這個案例吸取教訓,有則改之無則加勉。”6月30日,寧明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梁坤興到桐棉鎮督查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時,再次對當地黨員干部進行警示教育。

黃某升是寧明縣桐棉中學教師,通過虛假手段違規領取邊民補助款7334元。2019年11月,桐棉鎮紀委書記羅嚴在桐棉中學組織召開黨員干部會議,宣布縣紀委監委對黃某升的處分決定並進行警示教育。

2019年以來,寧明縣桐棉鎮紀委針對全鎮公職人員違規領取0-3公裡邊民補助案件,先后召開5場宣布處分決定暨警示教育會議,以案為鑒,以案明紀,使該鎮廣大干部職工深受教育和警醒,全鎮40名公職人員紛紛主動到鎮民政辦辦理退出違規領取的邊民補助款共計14萬。

為整治0-3公裡邊民補助違規領取亂象,寧明縣紀委監委注重將案例資源轉化為警示教育資源,以同步召開處分決定宣布會和警示教育會的方式,加強對“身邊人”的警示震懾,讓受教育者真正把自己擺進去,把案例中的“病灶”當成“鏡子”對照檢查,做到自醒自查自糾。該縣紀委監委明確,由紀檢監察干部向案發單位黨委(黨組)會議現場公開宣布黨員干部處分決定、通報案情,分析案件的違紀特點和量紀依據。受處分人要現場檢討、自我剖析,明確整改方向。案發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就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等問題現場表態發言,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所有參會人員結合案例“對號入座”,對照檢查自身是否存在類似的錯誤認識、問題苗頭等。該縣紀委監委還嚴格做到,凡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的單位,該單位黨委(黨組)都要在規定期限內“一案一整改”,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查找發案共性規律,研討提出治本之策,以案促改,規范權力運行,防止類似問題發生。

“到案發單位宣布處分決定,也是審查調查結果首次公布之日,單位干部關注度最高,正是進行警示教育的最佳時機。”寧明縣紀委監委黨風室主任黎靜表示。

該縣紀委監委通過同步開展處分決定宣布和警示教育,趁熱打鐵,充分發揮身邊人身邊事的警示教育作用,喚醒了參會黨員干部初心,達到了查處一案、警醒一片和事半功倍的效果。“這種教育方式非常及時,過去也經常看到一些警示教育片,但大都是發生在別的地方。而現在身邊一起工作的同事被查處,震動會更很大,更讓我更敬畏黨紀國法,安分守己,不觸碰高壓線。”桐棉中學一黨員教師李某在參加了處分決定宣布會和警示教育會后感慨地說。

寧明縣通過處分決定宣布和警示教育同步開展的方式,以案明紀、強化警示教育,推動各單位主動開展惠民補貼“錯領”“誤領”自查自糾,有效發揮了整治“邊補亂象”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輻射帶動作用。截至6月30日,該縣紀委監委對違規領取邊民補助立案2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7人,先后召開處分決定宣布和警示教育會9場,通過開展問責追繳和主動退繳邊民補助款達60多萬元。 (周貽剛 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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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龐冠華、周雨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