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允許“路邊攤”經營

2020年06月02日19:49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人民網南寧6月2日電(記者龐革平)6月2日,廣西南寧市印發了《關於做好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等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企業和經營者在做好疫情防控,不佔用消防通道和盲道、不侵害他人權益、不影響交通秩序,確保安全和環境衛生整潔等前提下,管理部門將允許設置臨時攤點攤區,允許臨街店鋪跨門檻經營,允許大型商場開展戶外促銷,允許流動攤販在小街小巷、小區周邊進行販賣經營。

《意見》強調,管理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強化服務,實施審慎包容監管,助力經濟發展。第一、允許設置臨時攤點攤區。即允許在居住集中區附近開辟臨時攤點攤區,引導自產自銷農戶、流動攤販規范經營﹔允許快遞企業臨時佔道分發派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應。鼓勵利用小區內外閑置區域,設置臨時攤區,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置佔道早市夜市,發展經濟。第二、允許臨街店鋪跨門檻經營。即允許臨街商家在門店外臨時設置、擺放促銷宣傳品,設置貨物臨時堆放點,顧客臨時等候區、就餐坐席。第三、允許大型商場開展戶外促銷。即允許大型商業賣場在商場紅線范圍內開展戶外促銷活動。第四、允許流動攤販販賣經營。即允許流動攤販在小街小巷、小區周邊等區域販賣經營。

為保民生促就業,南寧相關管理部門對企業和經營者管理要做到“三不”:輕微違法行為不進行處罰﹔對允許臨時佔道經營、流動攤販原則上不得收取攤位或攤租費用等費用﹔不將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對各城區、開發區、風景區已報備的臨時經營促銷行為暫不列入市容市貌整治大行動考評扣分。

《意見》明確指出,服務對象在臨時區域的經營和戶外促銷行為做好“五承諾”即可開展臨時佔道經營促銷活動。這“五承諾”即按要求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服從城市管理部門管理﹔做好衛生保潔,保証經營區域內暢通﹔不影響交通秩序,不佔用消防通道、盲道﹔不破壞市政設施和公共綠地。(完)

(責編:李敏軍、陳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