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2020年05月22日16:49  
 

為進一步規范藥品網絡銷售活動,嚴厲打擊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部署,近日,廣西藥監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專項整治行動分動員部署、集中整治、總結提高三個階段完成,重點針對八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治,主要包括通過網絡銷售假藥、劣藥﹔未取得藥品生產經營資質從事藥品網絡銷售﹔通過網絡銷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通過網絡銷售未取得藥品批准証明文件的藥品﹔通過網絡違規銷售醫療機構制劑﹔未按規定進行處方審核、調配而銷售處方藥﹔第三方平台未嚴格履行資質審核義務,對發生在平台的藥品經營行為管理不到位﹔不具備《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質証書》提供藥品網絡信息服務。

在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廣西藥監局負責組織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國家藥品網絡交易監測系統向各市市場監管局、各檢查分局移送監測線索,組織查辦重大、跨區域案件﹔各檢查分局對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証書》《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証書》網站進行全覆蓋檢查,並對自治區藥監局移送的監測線索進行立案查處﹔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對零售連鎖企業門店、單體藥店通過互聯網及微信、微博等社交媒體銷售藥品的行為進行備案和實施監督檢查,重點關注入駐第三方平台進行“網訂店送”“網訂店取”藥品零售連鎖門店,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並負責對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証》單位或個人藥品網絡銷售行為進行查處。

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採取責任約談、公開曝光、行政處罰、移交相關部門關閉或屏蔽網站等懲戒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責編:周雨樂、龐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