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推行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

2020年04月15日16:36  
 

2020年1月13日,廣西藥師協會、廣西醫藥商會和廣西零售藥店協會聯合發布《廣西藥品零售企業遠程藥學服務規范(試行)》(以下簡稱《服務規范》)。4月10日,自治區藥監局印發《關於藥品零售企業遠程藥學服務相關工作的通知》,同意《服務規范》做為藥品零售企業開展執業藥師遠程處方審核和合理用藥指導等藥學服務活動的指導意見。指導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工作,以規范全區藥品零售企業藥學服務行為,推進藥品零售企業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

廣西區域內依法取得《藥品經營可証》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根據《服務規范》的設置要求,自願開展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並向零售藥店所在地設區的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報告開展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的情況﹔開展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的零售藥店,在營業時間內按照《服務規范》的要求開展遠程藥學服務,視同已配置執業藥師並在崗履職﹔新開辦的零售藥店應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配備相應執業藥師。各設區的市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責編:周雨樂、龐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