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司法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業務辦理的通告

2020年02月05日10:46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帶來的交叉感染風險,更好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有關延遲廣西區內企業復工、學校開學的通知精神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經研究,疫情期間辦理法律援助、公証、仲裁、司法鑒定等公共法律服務事項及行政復議、社區矯正、律師工作、法考及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將暫停當面解答法律咨詢和接收申請人當面遞交的申請材料,具體辦事指南通告如下:

一、法律援助事項

(一)法律援助咨詢:可撥打12348廣西法律服務熱線,或南寧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詢電話0771—3860028。

(二)申請法律援助方式

1.郵寄。請將法律援助申請書及經濟狀況証明(原件)、身份証明、証據材料以及相關法律文書等材料(復印件)郵寄至: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東葛路125號南寧市法律援助中心收,郵政編碼:530022。

2.登錄網絡。請登錄12348廣西法律服務網(gx.12348.gov.cn)根據系統提示完成注冊和申請。

二、公証事項

1.電話咨詢或預約:請撥打0771—3389111(民事法律服務部)、0771-3389128(家事法律服務部)、0771-3389101(知識產權保護部)、0771-2443732(司法輔助中心)將有專業高效的公証人員一對一和當事人實時連線,提供在線服務。

2. 郵寄。如需提交公証申請材料的,可採取郵寄方式,將材料寄南寧市桂南公証處(郵寄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東葛路125號南寧市桂南公証處收,郵政編碼:530022)。

3. 網上受理。當事人申請辦証可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桂南公証處微信公眾號”辦証專欄或者登錄公証雲平台(www.egongzheng.com)、愛南寧APP公証申請端口依照提示提交資料申請相關公証(可在線受理的業務范圍:部分涉外業務)。

4.領取公証文書。疫情防控期間的公証書等相關文書將採取郵寄送達的方式送達公証當事人。發証室電話:0771-3389100。

三、仲裁事項

1.南寧仲裁委員會咨詢電話:0771—5539085、0771-5680890。

2.當事人需要申請仲裁立案的,可通過“南寧仲裁委員會微信公眾號”業務辦理專欄或者登錄南寧仲裁委員會官方網址(nnac.org.cn)進行網上立案。或者通過郵寄的方式將仲裁申請書、授權委托書、仲裁協議、証據材料等立案材料郵寄至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111號廣西發展大廈西樓13樓南寧仲裁委員會收,或郵寄至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東葛路125號南寧市司法局大樓一樓南寧仲裁委員會收,郵政編碼:530022。

3、當事人、仲裁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參加庭審的,可根據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依法申請延期開庭。凡涉及湖北省及其他重點疫區當事人的案件一律延期審理,具體開庭時間以南寧仲裁委員會通知為准。

4、如因疫情原因導致開庭時間變更,辦案秘書會提前告知,請各位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知悉。

四、司法鑒定事項

當事人需要提交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司法鑒定助理關於執業、變更、注銷、備案等相關資料的,可通過郵寄方式寄送至南寧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郵寄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東葛路125號,郵政編碼:530022),咨詢電話:0771-3389128、0771-3860036。

五、行政復議事項

行政復議案件當事人、代理人可以通過電子郵箱辦理案件手續(郵箱:nnzffy@126.com),或通過郵寄的方式將材料郵寄到南寧市行政復議辦公室(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東葛路125號南寧市司法局,郵政編碼:530022),並在郵件封皮備注“郵寄立案”。郵寄留存電話及業務咨詢電話:0771-5537262。

申請人如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暫停郵政業務等情形無法及時提交行政復議申請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規定計算復議申請期限。

六、社區矯正事項

社區矯正對象因報到登記、居住地變更、請假審批等事項需要到各縣(區)社區矯正中心辦理相關手續的應通過拔打電話方式進行辦理,確需到現場辦理的應經過社區矯正中心批准。

各縣(區)社區矯正中心咨詢電話:橫縣:0771-7251239﹔賓陽縣:0771-8236960﹔上林縣:0771-5285606﹔馬山縣:0771-6803503﹔隆安縣:0771-6525891﹔興寧區:0771-2874954﹔江南區:0771-4822016﹔青秀區:0771-5566401﹔西鄉塘區:0771-3105325﹔邕寧區:0771-4790923﹔良慶區:0771-4500181﹔武鳴區:0771-6401148﹔高新區:0771-5816537﹔經開區:0771-4518630﹔東盟區:0771-6305238。

七、律師工作事項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個人辦理執業、變更、注銷、備案等行政審批提交初審業務材料的,請使用郵寄或者快遞書面材料方式申請,材料要求:按照辦事指南各項材料目錄要求准備一式三份,再由律師事務所核驗原件,蓋章確認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后,寄送至南寧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科,郵寄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東葛路125號,郵政編碼:530022,咨詢電話:0771-3860025。

八、法考及法律職業資格事項

根據司法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局通知,取消法律職業資格証書年度備案、職業變更備案。今后法律職業資格証書僅在頒發時進行初始備案,不再進行年度備案、職業變更備案。辦理法考及法律職業資格其他相關查詢服務事項,可通過電話咨詢辦理,咨詢電話:0771-3389106、3860228、3860023。

九、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代理人、社區矯正對象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親自到本局服務窗口、行政復議辦、社區矯正中心、律師工作部門辦理上述業務的,請先予電話預約,本局將安排工作人員接待辦理。前來辦理業務人員請佩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並配合本局進行安全檢測,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傳播風險。業務辦理完畢后,請盡快離開,盡量減少滯留時間降低感染風險。

十、司法行政各服務窗口部門要加強辦事大廳及公共區域環境消毒和清潔衛生工作,落實工作人員安全防護措施,做好來訪人員體溫檢測、登記等工作。

十一、各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公証處、行政復議辦公室、社區矯正中心參照執行。

本通告解釋權為南寧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3860451、3860032、3860033。

特此通告。

南寧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日 

(責編:彭遠賀、黃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