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部門在行動!

廣西召開疫情防治提醒告誡會 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2020年01月23日20:38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人民網南寧1月23日電 (記者龐革平)近期,部分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治相關的口罩等商品出現短缺及漲價等現象,1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召開全區疫情防治相關用品價格政策法規提醒告誡會,對部分藥品和醫用衛生耗材銷售連鎖企業、大型連鎖超市等進行價格政策法規提醒告誡並下發價格政策法規提醒告誡書。

一是要求各相關經營者及單位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是要求各相關經營者及單位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准確記錄與核定生產經營成本,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制定價格,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相關商品和服務,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各相關經營者及單位應當建立和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

三是要求各相關經營者及單位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價外加價、捆綁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四是要求各相關經營者及單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規定,禁止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五是要求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同時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強化市場價格監管,並保持12315消費者維權舉報熱線暢通,及時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查實存在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相互串通等價格違法行為的,依法最高處5倍違法所得或100萬元—5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場監管部門歡迎社會群眾監督,如發現價格問題,可通過消費維權熱線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南寧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處(科)室(單位)負責人,33家藥品和醫用衛生耗材銷售連鎖企業、大型連鎖超市負責人出席會議。 

(責編:陳露露、李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