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訪局出台新規強化信訪事項實地督查

2020年01月18日08:27  來源:新華網
 

記者17日從國家信訪局獲悉,國家信訪局近日出台關於加強和完善信訪事項統籌實地督查工作的規定,進一步完善機制、加大力度,更好發揮督查“利劍”作用。

國家信訪局於2013年建立“信訪事項統籌實地督查”工作機制。6年多來,國家信訪局先后聚焦涉農、涉地、涉房等信訪突出問題,組織了15批實地督查,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疑難復雜問題,取得良好成效。

據悉,此次出台的《國家信訪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信訪事項統籌實地督查工作的規定》,吸納了近年來信訪事項統籌實地督查的有益經驗,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明確信訪事項統籌實地督查的督查范圍和國家信訪局各司室的工作職責﹔二是對實地督查各環節提出明確的工作要求,包括督查事項篩選、督查方案制定、督查情況報告和督查工作紀律等﹔三是對實地督查事項后續跟蹤工作作出明確規定,包括跟蹤責任、跟蹤方式和責任追究等。

根據規定,實地督查實行組長負責制,每個督查組都須形成有情況、有結果、有建議的報告。統籌實地督查結束后,由局領導聽取督查情況匯報,各督查組可提出重點事項挂牌督辦、向相關部門移送問題線索、網上公開督查結果等建議。

規定要求,督查室對統籌實地督查信訪事項要建立台賬,指導地方及時將實地督查事項的后續整改方案及落實情況錄入國家信訪信息系統,逐一跟蹤督辦,督促問題解決到位。對地方整改落實不力,導致問題得不到解決的,按照《信訪條例》和《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我們將以釘釘子的精神,對每一件督查事項一盯到底,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國家信訪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規定的出台將進一步強化對信訪事項的實地督查力度,切實提高督查工作的效能和權威。(記者白陽)

(責編:周雨樂、龐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