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黃打非”辦公布去年十大案件

2020年01月10日08:3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掃黃打非”辦公布去年十大案件

本報北京1月9日電 (記者張賀)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今日公布2019年度十大案件,涉及非法出版、網絡傳播淫穢物品、侵犯未成年人權益、假記者敲詐勒索、侵權盜版等類型。

據統計,全年全國共查辦案件1.1萬余起,其中刑事案件1600余起,刑事處罰3600多人。

01

浙江紹興“8·20”拍賣銷售非法出版物案。2019年8月,根據浙江省“掃黃打非”辦公室轉辦線索,紹興市公安機關深入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查獲非法出版物2萬余冊。經查,2016年以來,張某在網拍平台注冊“拍賣書店”,以拍賣形式銷售含有害內容的圖書牟利,累計銷售非法出版物6300余冊,涉案金額130余萬元。

02

山東青島“8·21”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2019年9月,青島市公安機關破獲一起以BT種子資源下載網站為運營平台的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抓獲犯罪團伙成員8人,查封關停涉案網站1168個,查明涉案金額2400余萬元。目前,5人已被批捕,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03

江蘇南京“4·09”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2019年4月,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專案組破獲此案,打掉一個以人體攝影交流為名大肆傳播淫穢信息牟利的網站。經查,張某開辦網站,將服務器設在境外,實行會員制,注冊會員4000多人。該網站內有“真人模特作品”2000余套,包括淫穢圖片3萬余張、視頻300多部,涉案金額30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對17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9人被批准逮捕並移送起訴。

04

湖北黃岡“3·01”網絡直播平台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2019年4月26日,黃岡麻城市公安局專案組跨境抓獲主犯洪某某等人。經查,2017年10月至案發,洪某某與王某、張某在上海注冊成立網絡科技公司,組織馬某等10余人在境外開設色情直播平台,招募女主播進行色情表演,注冊會員90萬人。為躲避偵查,多次改換直播平台名稱及IP,並大量購買個人身份信息、空殼公司營業執照注冊第三方支付賬號,利用外籍人士開設銀行賬戶,對涉案資金洗錢,僅5個月資金就超1633萬元。目前,該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9名骨干成員全部歸案,其中7人已宣判,2人進入訴訟程序。

05

廣西柳州“8·20”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2019年8月,柳城縣專案組成功打掉一個網絡傳播淫穢視頻牟利的團伙。經查,以馬某某兄弟兩人為首的團伙,租賃服務器搭建淫穢視頻網站,在各地層層發展代理和會員,將淫穢視頻鏈接發送至大量微信群,引人付費觀看,並搭建了多個打賞平台。已查實淫穢視頻2603個,涉案微信群800余個、微信號達數百萬個,涉案資金5000余萬元。

06

北京“曼陀SP庄園”網絡傳播虐童淫穢物品案。2019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成立專案組對“曼陀SP庄園”網站利用淫穢色情內容非法牟利的違法行為進行偵查,查實網站內含大量涉未成年人色情視頻、圖片、小說。2019年9月,警方抓獲網站實際經營者、網站管理員以及骨干分子等犯罪嫌疑人5名。

07

陝西渭南“9·18”假記者團伙敲詐勒索案。歷時半年偵查,潼關縣公安局打掉一個橫跨陝西、山西、河南、湖北四省實施敲詐勒索的假記者團伙。經查,2015年至2018年,習某軍、丁某林夫婦和鄧某在陝西、山西注冊多家公司,雇用20余人冒充多家報社記者或工作人員身份,對各企事業單位進行敲詐勒索。已核實7691起,涉案金額1566萬元。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

08

安徽新疆王某某侵犯著作權案。2019年8月,合肥市公安局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轉遞線索,成立專案組進行偵查。經查,2017年10月以來,合肥王某某等人盜印書籍20種8.2萬冊,先后銷售至新疆、哈爾濱、南京、成都等地,涉案金額140余萬元。目前,專案組刑事拘留11人,搗毀位於合肥的印刷廠3個、裝訂廠1個、倉庫1個,打掉昆明、南京等地多個銷售團伙。

09

江蘇淮安“2·22”銷售侵權盜版出版物案。2019年2月,根據淮安市文化執法部門執法檢查線索,淮安市公安局淮陰公安分局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經營多家圖書公司,委托李某某在河北某印刷廠進行非法盜印暢銷書籍。盜版書籍印刷完成后,安排漆某某等5人通過網絡平台進行銷售,再從倉儲點發貨。王某共購進侵權盜版書刊67種93萬余冊,實際銷售盜版書刊80余萬冊。該案共抓獲15名犯罪嫌疑人,查處4家涉案企業。

10

天津“12·13”侵犯著作權案。2018年4月,天津市北辰區雙街鎮城管執法人員在某快運網點發現涉嫌侵權盜版光盤50箱1.1萬余張。進一步追查,公安機關在天津、廣東搗毀光盤生產、儲存窩點3個,查繳盜版光盤50余萬張,光盤生產線11條(價值1億余元)、母盤生產線1條、光盤印刷機7台。目前,該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4人,主犯陳某某、王某某被公安部列入紅色通緝令名單。

《人民日報》(2020年01月10日12版)

(責編:陳露露、李敏軍)